覃政华
/ 合伙人
具有15年律师执业经验,曾独立办理或指导办理刑事案件100余宗,担任累计近100家公司和企业或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;中山市律协第九届刑事辩护法律专业委委员、第十届职务犯罪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。
刑事辩护方面,曾独立办理或指导办理刑案共计100余宗,其中多起案件取得无罪(广义无罪)效果: 张某被控故意伤害案一审判决有罪,经上诉辩护后,二审发回重审,重审一审改判无罪。区某被控职务侵占罪,经辩护后无罪。马某被控强奸罪,经辩护后检方不起诉。杨某被控走私罪,经辩护后不起诉。陈某被控诈骗罪,经辩护后无罪。李某被控诈骗罪,经辩护后判处缓刑等。所办理的刑案绝大部分达到有效辩护,取得缓刑、重罪改轻罪或最终获得从轻、减轻处罚的判决结果。
另,从事法律专业工作以来,担任累计近100家公司和企业或个人常年法律顾问,具有丰富的公司法务、合同债权债务方面的专业法律服务经验,对涉公司法与合同法类纠纷案件有丰富办理经验。